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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12”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2018年7月12日晚18点30分左右,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中间体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这起事故是继2015年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事故(13人死亡,25人受伤)和2017年江苏省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事故(10人死亡)后第三起涉及硝化工艺企业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为深刻吸取同类事故教训,持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表明,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居多,尤其是涉及到氯化、氧化、硝化、烷基化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普遍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特点,各种危险因素积聚,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几率较高。各县(区)安监部门要提高对此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入手,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风险评估。

我市精细化工企业占比较大,随着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生产工艺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新工艺、新装置和新产品大量涌现。各县(区)安监局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和《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监发〔2017〕7号)等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企业要通过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准确识别和掌握反应系统存在的各种危害,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和风险等级,系统编制工艺物质、工艺技术、工艺设备等安全信息,改进安全设施设计,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在上半年全区开展的“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基础上,从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上下功夫,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全面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健全和完善特殊作业相关规程,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四、规范承包商管理。

近年来,因外包工程管理缺失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多数都是无资质或者挂靠资质,相关作业人员能力素质普遍偏低,盲目作业或者冒险作业行为层出不穷所造成的。因此,各县(区)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商资质,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细致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并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和职责,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管理。

五、强化监管执法。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事故企业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上限处罚等强有力措施,坚持将小事故当作大事故来对待,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中毒、泄漏、爆燃等事故及有社会影响事件的管控。

同时,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在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或者在役装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实施处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的惩戒和震慑作用,通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监管措施,推动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努力防控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为喜迎自治区6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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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30日